老界岭景区关于 严禁经非游览线路进山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老界岭景区运营管理秩序,严防森林火灾发生,守护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资源安全和人员安全,依据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旅游法》及《河南省森林防火通告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老界岭景区实际运营管理情况,现就严禁经非游览线路进山相关事宜,通告如下: 一、开放游览线路划定 老界岭景区对外开放的正规游览线路包含步行及索道两类,具体线路划定如下: (一)步行往返游览线路:乘观光车至索道下站→步道入口→分水岭观景台→1830云顶咖啡→伏牛山神→飞拉达→神女峰→水墨画观景台→分水岭观景台→步道下山→索道下站 (二)索道往返游览线路:乘观光车至索道下站→乘索道→索道上站→1830云顶咖啡→伏牛山神→飞拉达→神女峰→水墨画观景台→分水岭观景台→索道上站→索道下站 凡进入上述开放游览线路的单位及个人,须严格遵守景区管理规定,自觉接受防火检查,严禁携带火种进山,文明有序游览。 二、非游览线路管控要求 除本公告列明的线路外,景区内其余所有进山通道、未开发山林区域、野路小径、悬崖峭壁周边、森林防火隔离带两侧及景区边界关联管控区域,均划定为非游览线路。未经老界岭景区批准,任何单位、组织及个人,均不得擅自通过非游览线路进山开展游览、探险、露营、徒步、越野、摄影采风等各类活动,严禁擅自进入封闭管控区域。 三、特殊活动审批流程 因开展科学研究、教学实践、地质勘察、生态监测等特殊工作,确需从非游览线路进山的相关单位或个人,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老界岭景区提交书面申请,详细说明活动目的、参与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、活动具体路线、活动时长、安全保障方案、防火应急预案等信息,经景区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并办理防火登记、安全承诺等相关手续后,方可依规开展活动。涉及保护区核心区域的,须同时取得相关林业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。 获批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确定的线路、范围、时间、活动内容执行,严禁擅自变更线路、扩大活动范围、延长活动时长;活动期间须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、急救设备,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与防火工作,接受景区巡查人员的全程监督。 四、全域巡查与社会监督职责 老界岭景区各管理部门、经营商户、安全员队伍全面加大日常巡查、定点检查与夜间值守力度,重点强化森林防火紧要期(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)及高火险期的管控,运用无人机巡护、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,做到第一时间发现、第一时间劝阻、第一时间制止擅自经非游览线路进山的行为。 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游客,应自觉遵守本公告各项管理规定,主动履行监督义务。若发现违规进山、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,可及时向老界岭景区(咨询举报电话0377-69915766)或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举报。 五、应急救援费用承担 旅游者或其他人员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、未开放的非游览线路区域,因自身违规行为陷入困顿、受伤、失踪等危险状态并发出求救信号的,景区联合应急救援、消防、林业等部门实施救援行动后,所产生的全部救援费用(含人力、设备、物资、交通等相关费用),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者共同全额承担。景区有权依法追偿未及时支付的救援费用。 六、违规行为处置措施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老界岭景区非游览线路的单位及个人,按以下规定处置: (一)未造成实质性损失的,由景区安全管理部门予以批评教育、警示约谈,责令其书面承诺不再违规,并足额补缴景区门票及相关管理费用; (二)造成森林火灾、破坏生态植被、损毁景观资源、改变地形地貌等损失的,由景区管理部门联合林业、文旅、公安等相关执法机构,依法予以行政处罚,责令限期恢复原状,赔偿相应经济损失; (三)违规行为情节严重,涉嫌妨碍公务、危害公共安全、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的,依法移交司法机关,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。 七、公告实施说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,此前景区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,以本公告为准。本公告由南阳老界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最终解释。 南阳老界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

